在中国古代,对人称“字”是一种尊敬。
表字是指在本名以外所起的表示德行或本名的意义的名字。古代男子20岁女子十五岁,不便直呼其名。故另取一与本名涵义相关的别名,称之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称其表德之字。后称字为表字。
在古代,由于特别重视礼仪,所以名、字的称呼上是十分讲究的。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
平辈之间,只有在很熟悉的情况下才相互称名,在多数情况下,提到对方或别人直呼其名,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平辈之间,相互称字,则认为是有礼貌的表现。
下对上,卑对尊写信或呼唤时,可以称字,但绝对不能称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更是连提都不能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