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交给。

命:生命。

下:下级。

吏:官吏。

出自汉代司马迁《史记》。

节选:

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 

译文:

向南方夺取了百越的土地,把它设为桂林郡(今广西百色东北)和象郡(今广西崇左)百越的君长们,低着头,用绳子拴住自己的脖子来投降,把自己的性命交给秦王朝的下级官吏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