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拟调入用人单位有用人需求、且同时满足编制与岗位均有相应空余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跨区调动。

只是程序较为复杂.按照现有政策,事业单位编制分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三类,事业编制人员调动时,通常只能进与自己原编制性质相同的单位或岗位

相关政策请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