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4月25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间出生)之间。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前一日。涉及放宽年龄的详见《职位表》。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4)具备《职位表》中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职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应与所需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及其专业名称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