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按差额定率累进的方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
诉讼标的额 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含1万元) 800元/件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 4%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3%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2%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 1%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
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25%
5000万元以上部分 双方协商
上述收费标准可上浮30%,下浮不限。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三)二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但在上阶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半收费。
(四)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经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