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后的身份证可以管10年,即有效期为10年。
2003年6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居民身份证法》[2]对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如下: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法律同时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