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建设部主编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规定了楼层的高度优先尺寸系列宜为2.0-3.0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
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
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米
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米,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2019-08-21 17: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