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府主导,并遵循以下原则:以区为主,全市统筹,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交易,动态监管。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五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