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的。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较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