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成年人,好奇心如此重,这下真可谓是好奇心害死猫,等待他的将是巨额的赔偿,可能还要面对刑事处理。

首先,主观上无论李伟是故意还是过失,民法上都称之为过错,因过错行为侵害他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伟需要对被火烧毁的货物、厂房原价赔偿。

其次,根据李伟主观态度不同,可能会构成不同犯罪。

若认为其主观上是过失,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是指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李伟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知道点燃棉布可能会造成失火,但其自认为可以扑灭,所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根据刑法第115条,可构成失火罪,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