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放车辆类型为车长小于或等于6米的小型载客汽车、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
(二)专用泊位只允许指定类型车辆停放,非指定类型车辆禁止停放
(三)在泊位标线内按标示方向停放车辆
(四)停放车辆不得遮挡车辆号牌,车身不得覆盖遮挡物
(五)任何人不得损坏泊位、P牌等服务设施,不得在泊位内设置障碍妨碍他人停车
(六)泊位使用人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罚外,还必须缴纳相应的泊位使用费
(七)遇临时交通管制、应急抢险等突发情况时,泊位使用人应当服从指挥将车辆驶离,当次泊位使用费免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