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各镇街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的获取《回执》。

3.符合条件的,办理转移接续。

4.办结后接收短信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