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灾害是最早发生,且对随后产生的其他灾害起到诱发作用的自然灾害而次生灾害是指由原生灾害发生后引发的一连串自然灾害。这种一连串的具有因果联系的灾害,我们就把它称为灾害链。
因果型灾害链
地震是自然灾害之首,除了具有强大的破坏性之外,还可能引发一系列其他地质灾害或次生灾害。这种多灾害叠加形成的灾害链会大大加重地震灾害产生的危险。在这种灾害链中,地震就属于原生灾害,而由地震引发的其他自然灾害就属于次生灾害。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由于震区地形陡峭,地震使得山地地区石质、土质变得更为松软。也因此引发出了崩塌和滑坡,形成了巨大的灾难。
日常所遇到的众多自然灾害大多以灾害链形式出现。比如台风等气象灾害会引发风暴潮等海洋灾害,地震灾害会导致滑坡与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同源型灾害链
除了上述的因果型灾害链之外,还存在着多种灾害链,如同源性灾害链、重现性灾害链、互斥性灾害链以及偶排型灾害链。
所谓同源型灾害链是指多种自然灾害由同一种因素引起或触发。例如,当太阳活动高峰年时,由于磁暴或者其他气象因素,可能会导致心脏病人死亡,地震灾害增多以及气候波动等。这三种灾害在一定程度上都与太阳活动这“同一源头”有关。除此之外,重现型灾害链则是指同一种自然灾害二次或多次重新出现的情况。如地震之后发生的余震等互斥性灾害链则是指当某种自然灾害发生时另一种自然灾害反而相应减弱的情况偶排型灾害链则是指某些灾害偶然地在相近的时间段内、相近的地区内发生的现象。
正是由于灾害链往往是灾害出现的主要形式,因此我们要系统的从灾害链的角度看待自然。灾害
灾害链是指什么
灾害链是1987年学者郭增建首次提出的理论概念。
许多自然灾害发生之后,常常会诱发出一连串的次生灾害,这种现象就称为灾害的连发性或灾害链。
随后文传甲又把灾害链定义为:“一种灾害启动另一种灾害的现象”,即前一种灾害为启动灾环,后一事件为被动灾环,更突出强调了事件发生之间的关联性。
肖盛燮等人从系统灾变角度将其定义为:“灾害链是将宇宙间自然或人为等因素导致的各类灾害,抽象为具有载体共性反映特征,以描绘单一或多灾种的形成、渗透、干涉、转化、分解、合成、耦合等相关的物化流信息过程,直至灾害发生给人类社会造成损坏和破坏等各种链锁关系的总称。”
史培军将灾害链定义为由某一种致灾因子或生态环境变化引发的一系列灾害现象,并将其划分为串发性灾害链与并发性灾害链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