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卡损坏换卡
持卡人应凭身份证件、社保卡办理卡损坏换卡
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的,免收持卡人工本费,其他损坏引起的 换卡,由持卡人承担工本费。
(二)卡面个人信息变更换卡
卡面个人信息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号码、姓名、相片等。
因相片变更需换卡的,持卡人应凭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 保卡、符合制卡要求的
(三)卡到期换卡
持卡人应当自社保卡有效期届满之前30日内,凭社保卡、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及发卡地要求的制卡相片申请换领新卡。
社保卡银行服务窗口向持卡人发放新社保卡时回收原卡,并由 市总行集中将旧卡定期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