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福州生育津贴2021年新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上一个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每月30天的标准进行折算,按照下列产假天数计发:
①顺产:98天
②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