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分为原告和被告,与原告和被告争议的标的存在利害关系的人,是为第三人。一审遗漏当事人,往往遗漏的是第三人。第三人也属于当事人。因为法院是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原被告,如果原告没有主动阐明案件事实,遗漏了第三人,案件应当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