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跟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说明情况。因为超过48小时一般保险公司不给赔偿。保留好现场情况,保险公司派人过来核查。
(2)现场处理。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3)定损并且修理车辆。车主将车辆开往按照保险公司指定的或者车主本人指定的定损中心,然后由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完成后由修理厂修车,车辆修理完成以后车主本人提车即可。
(4)车主本人提车以后,就需要收集理赔的材料,然后交给保险公司进行办理索赔手续。
(5)然后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理算。保险公司在收到车主本人提供的齐全索赔单证以后,要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等核算,核算完成后确定理赔的金额。
(6)赔付保险赔款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