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要实⾏回避制度———凡与聘⽤单位负责⼈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员的秘书或者⼈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