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宗乾隆皇帝,名弘历,爱新觉罗氏。康熙五十年(辛卯,1711年)农历八月十三日生。清世宗雍正皇帝第四子,母孝圣宪皇后钮祜禄氏。弘历自小受祖父康熙皇帝的钟爱,养之宫中。雍正元年(1723年),世宗即密建其为皇储,雍正十一年(1733年)封为和硕宝亲王,雍正十三年(1735年)即位,年号乾隆。[6]

乾隆帝即位初,屡次用兵湘、黔,推行"改土归流",限制土司势力。乾隆十二年(1747年)至十四年春,平定了大小金川。[7][8][9][10]乾隆二十年平定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内讧,剪除达瓦齐割据势力。[11]二十二年,平定卫拉特蒙古辉特部首领阿睦尔撒纳叛乱。

乾隆五十五年是公元多少年

乾隆五十五年 公元1790年 ,庚戌年。

乾隆,是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的年号。前后共六十年,起止时间为1736年2月12日至1796年2月8日。

清高宗弘历,清朝第六位皇帝,清军入关之后的第四位皇帝,生于1711年9月24日,卒于1799年2月7日。年号“乾隆”,寓意“天道昌隆”。

清高宗于1736年2月12日开始使用“乾隆”年号,至1796年2月8日为止。1795年10月3日,清高宗立爱新觉罗·颙琰为皇太子,并下令从1796年2月9日开始改用“嘉庆”年号。1796年2月9日,清高宗传位于爱新觉罗·颙琰,正式退位。但是皇宫内依然用“乾隆”纪年,如乾隆帝临终医案仍为乾隆六十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