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信息。

不得在手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

不得在手机上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等敏感信息。

不得将手机连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或者涉密载体。

不得在涉密公务或者涉密会议中开启和使用手机位置服务功能。

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境外人员赠送的手机。

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电信管理部门进网许可的手机。

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设备的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