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除承担火灾扑救任务外,还将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和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

该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的建设,对于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应急救援总队的职能

一)组织指导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二)参与起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三)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组织指导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四)组织指导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指导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六)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管理消防救援队伍事业单位。

(八)完成应急管理部交办的跨区域应急救援等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