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雯婕大气的嗓音配上歌词中木兰英勇气概真的令我为之动容。花木兰是古今传唱的女英雄,替父从军,精忠报国,她身上透露出来的是现代女性应该具有的铮铮傲骨的精神。

而尚雯婕,复旦大学法语系毕业,从小家境不好,但她一直刻苦学习。参加超女时两个赛区海选直接被刷,她还是没放弃,去了广州赛区,随后一直晋级最后夺冠。这首歌是尚雯婕亲自谱,这也是我所震撼的。

我相信,尚在写这首歌的时候,一定是真情流露。她说花木兰是她的偶像,因为她在花木兰身上看见了自己。如果说有什么缺陷,那就是完全可以在这首歌的基础上发挥尚雯婕的外语特长,将中国文化加上国际元素,应该可以说是锦上添花了。

木兰辞歌词评价

在《木兰词》中,关于这首诗的产生时间,历来有汉魏、南北朝、隋唐等不同的说法。最近大多数研究者都肯定它是北朝的一首诗。

       木兰词既然是陈朝记录的古今音乐,就不会出自陈朝以后。这首诗的出现,是基于北朝游牧部落尚武的浓厚社会氛围。从诗中黑山(或黑水)和燕山的名称来看,北魏与柔然的战争大约是这个故事的背景。

   木兰承担起为父出征的艰巨任务,表现出自我牺牲的精神。她体现了劳动人民的高贵品质,尤其是她的女性身份,意义重大。

       过去的诗里,有替父赎罪的缇蓉,也有替父报仇的秦。人们歌颂这些女性是为了宣扬孝道,但这些诗词客观上告诉了人们另一个事实,那就是女性可以做出不平凡的事情。这个意义大大超越了劝孝的意义。

    《木兰词》中木兰的形象比蒂蓉、秦更鲜明,她所做的事更难,所以其社会意义也更大。

《木兰词》是一首民间叙事诗,体现了民歌的艺术特色。它最显著的特点之一是不断使用重复和平行来创造音乐性。重复和排比是过去民歌中常用的手法。《木兰词》充分运用了这种方法。诗中最精彩的是“东市买马”,分为东南、西北、西北。表面上或孤立地看,这是最刻板的形式,但在全诗中却十分和谐,增加了文章的生动性。重复最多的部分是“我妈听到我女儿的消息”这一段,讲的是在她快要到家的时候,木兰的家人已经做好了迎接她的准备。同一句话重复了三次。读者不仅乐在其中,还觉得不然无法表达那种快乐活泼的气氛。后来大诗人杜甫在《草堂》诗中刻意模仿。

 经常使用这种对偶句,如“新月傅金坤,灯下铁衣”,可能是文人加工的。剩下的大部分都是自然对仗句,很少雕琢,一点也不损害民谣的风格。三言两语,对联“身经百战将军逝,十年壮士归”道出了这十年的故事。叙事无以复加,也蕴含着丰富的暗示。战争的艰辛从上一句就能看出来,而木兰在下一句被称为“壮士”,说明她经过训练和考验,不愧为一名优秀的运动员。

    最后一章以两只兔子的寓言结束。这个比喻和这个结局很精彩。这些话其实是作者的倾慕,只是用了一个第一人称的“我”。似乎戴淑兰传达的是一种自我满足和骄傲的感觉。然而,作者所推崇的,木兰所引以为傲的,不过是假扮艾伯特·诺伯斯的狡猾罢了。看到一个不平凡的东西如此,平淡无奇,让读者觉得幼稚而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