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应由开发建设单位代表全体业主与供电等各个部门签订供用服务的框架协议,在第一位业主入住之前,所有的设备设施应当已经具备服务和运行条件。

在所有业主入住之后,单一业主可以与各公用事业单位单独签订供用协议,也可以直接按照分户计量或实际服务情况进行缴费。

如需物业公司代收代缴,需要与物业公司签订代收代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