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县、乡人民政府的印章,应当并刊汉文和相应的民族文字。民族文字由所在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主管部门负责核准。
印章的印文,汉文使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民族文字使用规范的正楷印刷体。
原创 | 2023-01-01 16:03:11 |浏览:1.6万
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县、乡人民政府的印章,应当并刊汉文和相应的民族文字。民族文字由所在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主管部门负责核准。
印章的印文,汉文使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民族文字使用规范的正楷印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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