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能以结果推导原因,即不能根据当事人事后行为的情况,从而推测、判断和认定该当事人事前行为的性质二是不能将好事推向不利,即不能因为当事人一方做出了有利于对方的行为,从而作出更不利于这一方当事人的事实认定。

比如,南京彭宇案对事实认定推理——“如果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他”这种事实认定方式,就触犯了前述规则:一是以结果推导原因,用事后行为事实推断事前行为性质二是将好事推向不利,你帮了他就应当对其承担更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