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分行

1943年春,北海银行总行由鲁中迁到滨海,与滨海分行合并,鲁中区建立分行。同年6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制定《北海银行组织章程》,详细规定银行的组织领导和业务范围,成为全省银行工作的统一准则。

随着抗战的节节胜利,北海银行发行的北海币逐渐发展成为山东革命根据地的主币。后来到解放战争时期,北海币又成为华北、华中解放区的本位币,1948年12月1日,北海银行与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组建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