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县区级以上名校长。
2、获得省特级教师、市拔尖人才、地市一等奖的教坛新星、县区以上的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或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等资格或荣誉称号之一的优秀人才。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且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
4、具有特殊技能的紧缺急需人才,个人专项成果受到省级以上教育专业机构评比表彰或认定的。
5、省特级教师、市拔尖人才、副高职称、名校长、名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