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会被扣十二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