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二)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原创 | 2023-01-01 15:32:37 |浏览:1.6万
(一)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二)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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