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到了八十年代末期,接班制度逐步取消。上限按规定是28岁,但可考虑实际情况让家属接班,如工亡的,家庭条件困难的,可由无工作的配偶接班,当然也看领导。目前据我所知,最小的有十四岁接班的,最大的子女接班,按规定是不允许超过28岁。

子女顶替父母工作政策年龄规定

通常最低要求是15、16岁,最大不得超过28岁,再小的话需要改户口。年龄太大的话也可以接替上班,不过很少有超过30岁的,主要还是以20岁左右的居多,通常报到以后可以直接上岗。

国家最早对职工子女照顾一个顶替一个

子女顶替,又称接班顶替,是指父母退休、退职后,由其子女办理手续,顶替空下来的名额,进入父母原工作单位上班。这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一项劳动就业制度,存在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这种制度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促进就业曾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解决了大批知识青年返城就业问题。

子女顶替父母工作政策年龄规定

1980年子女顶班招工年龄规定是18周岁以上。国家法律规定男女满18周岁就成年了,而顶班招工必须是成年人,只要满足18周岁就可以了。但是有的子女虽然年龄够了,但是成家了。成家以后的子女也不能顶班招工。所以要定班招工有两个条件,满足18周岁未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