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天。上市公司应在可转债开始转股前3个交易日内(上交所要求提前3个交易日)披露实施转股的公告,本次《可转债指引》对于实施公告内容做出了新的要求,规定公告应当包括 可转债的基本情况、转股的起止时间、转股的程序、转股来源、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和修正情况(如有)、转股后股份的流通条件及日期(如有)等内容。 由于深交所暂无可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格式,提请各深市上市公司注意。
可转债发行一般提前几天公告
上市公司应在可转债开始转股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转股的公告。即可转债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一种债券。是不少投资者的会选择的一种投资方式。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在中签可转债之后,就会比较关注可转债的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