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数减一位数,应该从个位开始计算。由于被减数的个位小于减减数的个位,所以用拆十法:

53-4=40+13-4=(40-4)+13=49.

或原式等于40+(13-4)=40+9=49.

因为被减数的个位与减数差1,所以用借1法:53-4=49+1+3-4=49+(1+3-4)=49

也可以减数4拆成3+1,根据减去两个数的和等于连续减去两个数。

53-4=53-(3+1)=53-3-1=5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