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电子消费券使用规则
1. 电子消费券可与商户、电商平台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2. 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兑现。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3. 消费券有效期20天(12月3日-12月22日),有效期内未使用的“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过期将自动作废。
   4. 其他使用规则详见“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
原创 | 2023-01-01 14:31:56 |浏览:1.6万
第四轮电子消费券使用规则
1. 电子消费券可与商户、电商平台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2. 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兑现。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3. 消费券有效期20天(12月3日-12月22日),有效期内未使用的“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过期将自动作废。
   4. 其他使用规则详见“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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