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海河工匠杯得奖的没有奖金。
根据天津市政府文件现实,大赛奖励没有奖金。
主要是奖励如下:
取得竞赛第1名的职工选手,可按规定向市人社局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向市总工会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取得竞赛项目前3名的女职工选手,可按规定向市妇联申报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以上荣誉因竞赛获奖不重复享受。
竞赛前10名选手可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其他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竞赛前100名的选手,可获得由市劳动关系协调三方会议办公室授予的“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若因前100名选手中有不符合企业在职职工身份的,将由后续名次选手递补产生。
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报送单位奖。
比赛的具体内容:
大赛不单独设立理论考核模块,只设实际操作考核。
参照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专业技术类为中级)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对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参照行业发展实际或世赛标准以及承办单位设施设备等条件,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设备等内容,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
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
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以上内容参考 天津市人社局-第二届“海河工匠杯”  技能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