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指由宪法或根本法所保障的一种权利或自由权,能够确保人民免于遭受某一专制政权的奴役、监禁或控制,或是确保人民能获得解放。

2、任性意义的自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放任。

3、按规律办事意义下的自由,所谓对必然的认识和改造。

4、自律意义下的自由。康德在此意义上使用自由一词。

“自由”的精辟解释是没有外在障碍而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的行为。据阿克顿勋爵(John Emerich Edward Dalberg-Acton)的统计,思想家对“自由”的定义有200多种。

所以,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说“自由是一个变色龙似的语”。自由广义的来说是动植物在自然规律范围内一切不受约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