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综合部员工。
公司打车费用报销规定
1、可以申请公务用车的情况
(1)根据工作需要,重要客户的重要贵宾来访,客户没有车辆安排,需要公司接送时,可提前一天以上申请公务用车,注明客户级别,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协调集团落实安排。
(2)申请公务用车时,必须本人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安排。
(3)如公务车辆无法安排时,可考虑打车或其他形式。
2、业务员打车费用,不在公司报销范围之内,费用一律自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申请,经分管副总审批后方可生效。因公打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3、可以打车的情况
(1)重要客户的重要贵宾来访,客户没有车辆安排时的接送。
(2)重要客户的重要贵宾,没有车辆安排时,请客用餐的接送。
(3)客户强烈要求必须由业务员本人或专人去客户指定地点取支票或汇票,并且时间紧急时。
(4)客户强烈要求必须由业务员本人或专人去客户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并且时间紧急时。
(5)临时突发或时间紧急时送带或修改广告带。
(6)临时突发或时间紧急时拜访客户。
(7)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办理公务。
4、不可以打车的情况
本条第2点情况之外的打车费用,不在公司报销范围之内,费用一律自理。
三、外出打车使用规定
1、员工办公,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打车。如有需要,进行报销手续时,需要在报销单上注明打车原因。
2、有计划性的工作(在预知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打车。
3、超出市区范围,需要办公,不允许打车可以坐大巴车或者公交车。
4、洛阳市内的紧急事件,可以打车。
5、外出活动:会销、招聘会、外出赞助、拉赞助、做公益等活动,每次活动金额不得超200元。
6、重物(超过8KG),或者物品比较多的情况下。
7、总经理临时安排的紧急事件。
8、外出采购:采购物品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打车并报销。
四、报销要求
1、需按照财务部要求提供发票
2、费用报销由本人填写《费用报销单》,人事进行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进行报销
3、市内交通费报销:要凭正规发票(出租车票)进行报销手续,需要在经费支出单上注明起始地、目的地、办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