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山林开荒地国家新政策的规定,首先明确了开垦的山林荒地只能耕种,不能修建房屋,对属于集体的山林荒地,村民可以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尤其是四荒地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开发的对象,可以通过招拍承包给集体以外的人进行开发利用

政策二:村民想取得所山林开荒土地的承包使用证,可以与村集体协商,先与村集体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然后再向政府申请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