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自然人因病或因灾等因素没有完全劳动能力,而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成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社会应当对这一部分人员给予关照和关心,让他们既有劳动权利又要力所能及,既要让他们收入与付出相符又要给予一定程度的关心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