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周期
校(院)名师每五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1-2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校姓党原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能够牢固树立用学术讲政治理念,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3.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规
4.五年内主体班次所授专题,教学评估分排名在前30%的专题数占所授专题数的一半及以上。
5.完成年度教学科研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