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有关新规:
1、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新规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2、符合生育的,除享受新规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3、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新规享受休假。
在享受以上新规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二、贵阳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一)正常情况
标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休)假天数
(二)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
标准=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