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起诉离婚时委托律师的,可以和律师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各地、各律师的收费标准不统一。

一般情况下,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律师费为每件2500-12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元,诉讼(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1、1万(不含)—10万元(含)部分收费比例为6%-9%

2、10万-50万元(含)部分为5%-6%

3、50万-100万元(含)部分为4%-5%

4、100万—500万元(含)部分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离婚案件进入再审、申诉阶段,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