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工匠”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原则上从各单位选树的“工匠”中产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生产过程中能及时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或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先进操作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或产品质量,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显著的社会效益。

2.积极参加合理化建议、双增双节、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活动,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职工创新成果奖。

3.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独有的操作技能、管理方法、工艺设备和先进操作方法,代表本行业、本区域较高的技能操作水平,在本企业或本区域中推广应用。

4.获得“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市级及以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市通赛工种第1名、省级一类工种比赛前3名、全国一类工种比赛前20名)。

5.被授予洛阳市“优秀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洛阳市“示范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技能大师或带头人。

6.在排查和处理安全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中作出贡献。

对获得年度“河洛工匠”称号的,颁发年度“河洛工匠”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奖励1万元,同时优先推荐为“洛阳市高技能人才”,成绩特别突出的,可提名为“河洛大工匠”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