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商业机密是指的可以以此获得经济利益的经营情况、客户信息、科研成果等等,假账不属于秘密,如果知道了的话,最好举报,知情不报是包庇。
《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