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全文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另外,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人身的强制。指公安、海关、国家安全医疗卫生等行政机关。在紧急状态下,对公民的人身自由依法加以限制的行政行为,主要有:强制、约束、收容、劳动教养、强制遣送、妇女教养和强制戒毒、强制隔离和强制治疗,扣留、强制带离现场。
二是对财产的强制。指行政主体针对负有履行行政法上的财产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依法所采取的强制手段。包括:冻结、扣押、查封、划拨、扣缴、强制许可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一般程序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特殊程序
①限制人身自由:
其一,当场或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
其二,紧急情况当场实施的返回后立即报批(不是24小时)
其三,不得超期。
②查封、扣押:
其一,查封、扣押对象的“三个不得”:与违法行为无关的不得、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不得。
其二,当场交付决定书和清单。
其三,期限:一般期限≤30天最长期限≤60天(经过机关负责人批准,一般期限延长30天)例外期限,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除外期限,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不计算在内。
其四,保管: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第三人保管查封、扣押的财产,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③冻结:
其一,实施主体需法律明确规定有冻结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
其二,期限:与查封、扣押期限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冻结的例外期限只能由法律例外规定,行政法规不可以。
以上便是就“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什么”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