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取水工程验收: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取水人持有关文件材料向水利厅申请取水工程验收。

2、取水许可证申领申请: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合格后,申请人持取水许可证申领报告及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验收有关文件向水利厅提出申请。

3、核发许可证: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发取水许可证。

4、结果送达:申请人到水利厅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取水许可证,或由水利厅行政服务中心将此证寄往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