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修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简称硕士生),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原创 | 2022-12-31 22:38:35 |浏览:1.6万
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修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简称硕士生),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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