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原意“职业工人”,是一个阶级,也是一种工人的分级名称,除了职业工人外,还有“业余工人”和“家庭作坊工人”等,所以“职工”泛指被国家机构聘用并经过专业化培训和培养的社会骨干人才,现今叫公务员。

“职工”一词产生于新中国后,结束于90年代初(目前还有部分未完全改革的旧体制内机构有此叫法),应用在当时国有背景的所有机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