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产队也就是现在的村民小组的山地在所有权来说肯定不属于村民个人,而应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其使用权就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村民小组把某一块山地的使用权承包给了某位村民个人,则该山地的使用权旧该村民,如果该山地为集体留置地,没有承包出去,则该山地的使用权归村民小组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