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是否有人员伤亡,大致伤亡人数,涉及的重要财物损失,以及事故发生后你们单位所采取的主要处理措施,是否有发生次生灾害或者再次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等等。
按照生产线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一小时之内,将事故上述内容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政府以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违反的将按照迟报查处。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发生事故后,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及详细地点,包含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