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系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正是土地提供的食粮和养分,人类才能从蛮昧的远古进化到文明的今天。城市的扩大离不开土地的征收,而土地征收则意味着农业用地的减少。
农地承担着为人类提供粮食的基础性功能,耕地的缩小直接决定粮食总量的减少,并导致绿地流失、环境生态破坏等问题。征地补偿制度直接决定着土地征收的价格,并由此决定了农村土地能否得到有效开发使用,也决定了城市发展的方式和速度。
可以说,征地补偿制度关系着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也关系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未来与命运。实践中,农村土地的过度征收和滥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土地征收的价格过低,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过少所造成。
因此,建立完备的征地补偿制度,将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关系农民利益的保护。
土地征收是国家强制从农民(农民集体)手中取得土地,这一方式的正当性在于个人权利受公共利益的制约。
个人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都要服从社会发展的需要,征收农村土地也就成为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步骤。
但现代法治国家所倡导的社会本位思想并不意味着个人权利对社会无条件的服从,它在认可个人权利为公共利益作出让步和牺牲的前提下,强调对个人损失的充分补偿。
土地是人类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针对土地所有权的征地补偿是失地农民最重要的利益。
在中国,土地对农民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它不仅是农民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更是农民情感和心理上的归宿和依托。
因此,在允许政府征收土地的同时,必须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给予农民以公正的补偿。
3.关系社会的稳定。
农民是否安居乐业一直是中国社会能否长治久安的关键,历代封建王朝的更迭都是以农民起义为导火索,这充分说明了农民在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征地补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
如果补偿和安置不足以让农民维持生活和工作,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不仅对城市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还危及政治和政权的稳固。
我国近年来城市中不安定因素增长,很大程度是由失地农民造成,由于征地补偿而导致的群访、信访案件大幅上升。农民的安居问题没有解决,城市的安全、社会的稳定也就没有保障。